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前身为红寺堡开发区,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第二个市辖区。它是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——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(“1236”工程)的主战场,是全国最大的生态扶贫移民集中区,2009年9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,行政区域面积2767平方公里,截止2013年,辖2镇3乡、1个街道、61个行政村、2个城镇社区,总人口179390人,其中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1%。 红寺堡区位于烟筒山,大罗山和牛首山三山之间,东临盐池,西接中宁,南起同心,北连利通区、灵武,东西长约80公里,南北宽约40公里,区域面积2767平方公里。已开发土地31.64万亩。海拔1240~1450米,为山间盆地,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。
红寺堡怎么处理起诉不还钱的欠债人
一、欠钱被起诉了没钱还怎样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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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暂时无力偿还债务,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,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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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,要起诉债务人,那么在起诉后,需要积极应诉,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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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,法庭不予支持,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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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,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,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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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,运用国家强制力量,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,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,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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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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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钱不还,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收欠款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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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它能够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,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期限是三年,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了约定的期限不还款,债权人应该在三年之内提出诉讼主张,如果在三年之内没有主张,在三年之后才向法院起诉那有可能面临法院一个败诉的不利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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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债权人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进入执行阶段,执行局有非常多的强有力的方式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,包括查封、冻结债务人的银行存款,拍卖债务人的房产,或者将债务人纳入失信黑名单,债务人将不能乘坐飞机、高铁,也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,给债务人的生活带来种种的不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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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钱不还系民事纠纷,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干预;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可以更彻底解决问题,因为有生效法律文书的存在,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文书,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将来没有后遗症。